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看到他脚上的靴子,赶紧让他脱下来:“这靴子不能穿,这是贵族的靴子。”
他嫌烦地脱下,然后看我:“鞋呢?”
我瞥眸看他:“穿什么鞋啊,你不知道你的百姓都没鞋穿吗?”
他在我的话中愣住了神情,我看了他一会儿,笑:“哈!你真的不知道自己百姓的状况?哈!喜欢玩人的安歌王居然被人给玩了!”
“你说什么?!”他恼怒起来,大声喝我,“谁敢玩我安歌王!”
我不再多言,而是讳莫如深对他冷沉一笑:“你马上就会知道了。”
他在我深沉的笑容中怔住了神情,像是看到了什么而出了神。
我把他的鞋子和他的衣服包在了一起,墙角有很多垃圾筐,我藏在了里面,然后在地上抓起一把灰土,在安歌还在愣神时抹上了他的脸,他立刻拍打我起来:“你干什么?!呸呸呸,脏死了!”
我拍了拍手,单手叉腰:“安歌王,您那么英俊帅气,这张脸出去谁不认识?您还怎么扮平民?”
安歌不悦地拍了拍脸,我再看他的美人痣,他的美人痣不大不小,位置不偏不倚,成了他整张脸的点睛之笔,让他这帅气的少年多出了一丝女人的妖媚。
他察觉我要动他美人痣,立刻用手背遮住了那里,戒备地看我:“你又想干什么?不要再往我脸上抹脏东西!”
我看了看,楼兰里也有白头发的,所以发色不是问题,只是安歌太干净,吃得又好,使白发天然雪亮,如蚕丝一般晶莹透亮。哪个平民的头发不是干枯枯燥,没有光泽?所以他的头发得弄脏一点。
可是他那颗美人痣……
即使现在在他脸上抹了土,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五官,还有那颗迷人的美人痣,让人一眼即可认出他是安歌王。
一阵风吹过,吹在我身后,感觉点发沉,我真蠢!我背着画板和颜料包还有画笔呢!我怎么没想到?!
太久没画画,居然把这茬给忘了。
我放下画板,蹲在地上拿出了调料板,里面还有颜料,再拿出画笔。
伊森飞落坐在画板上好奇地看我,安歌也蹲在我面前,摆弄我的颜料:“这些东西你哪里弄来的?可不是楼兰的。”
“这个你就管不着了。”我拿起调料板,没有水,我在青色的颜料格里啐了两口口水,将就用吧,反正不是画我脸上。
安歌立刻露出恶心的神情:“你干什么?”
我用不太灵活的右手拿起画笔,在青色的调料格里搅了一下,伸手就朝安歌眼角美人痣画去。
登时,安歌一下子扣住我的手大叫:“你要做什么?!
“给你易容啊,你这张脸现在出去一眼认出。”
“那你也不能把那么脏的东西涂我脸上,里面是你的口水!”安歌恶心地大喊。
我眨眨眼,笑了笑:“那谁让你安歌王没事长那么英俊帅气呢?”我对他眨眨眼,“我想,你应该从没玩过角色扮演吧,国王做腻味了,换平民做做不好玩吗?”
他怔了怔,银瞳里出现了动容,他侧开脸拧眉咬咬唇:“不行!太脏了!”
顾薇拿着小红本本,看着面前的各种产权证明忍不住感叹命运的奇妙。前一天,她还是被渣男和父母算计要她捐献心脏的小可怜,结果第二天她就嫁给了一个总裁,于是吃饭有人喂,走路有人抱,睡觉有人陪。这人不仅把她宠上天,更是帮她报了仇。看到渣男破产,恶毒后母被关进监狱,顾薇摸着下巴,接下来干什么呢?聂总邪邪一笑当然是生宝宝!...
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小三,逼我离婚,我惨败在小三张狂的笑声中,从此,我走上了复仇之路淡狸的的新浪微博淡浅淡狸可以关注我,和我聊天...
我从不后悔为他放弃所修道法,我说过要永远陪伴着他。我从不后悔跟他去浪迹天涯,有他的地方就是我的家。我从不后悔爱上一个人,因为他也不会后悔爱上了一只妖。我从不后悔化身成魔,只要我可以站在你们身旁。...
文案穿越之后,斗嫡母嫡姐,嫁个贵公子这是穿越庶女的事。重生之后,斗姨娘庶妹,嫁个贵公子这是重生嫡女的事。至于木槿,她一介小丫环,就盼着顺顺利利过完十年劳务期(卖身期),回家寻个老实木讷的相公,就很满意啦。只是这个身体似乎不止是小丫环那么简单呢男主别看我不像正经人,其实我也挺老实木讷的...
因走火入魔,即将丧命的叶云巧得神奇赤钟,令他突破桎梏,走上一条逆天之路。在染血的道路上,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,唯我独尊!人不彪悍枉少年!男人就必须有颗爷们儿的心!求收藏,人品有保证,绝不太监!...
我的班主任性感漂亮,直到有一天我发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