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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再次崩溃的徐世子(第1页)

事实证明,五爷非常的不识趣!

玳瑁岛的得名,来自于整座岛的形状,仿若一只巨大的玳瑁。

其中“玳瑁”的头部是全岛的最高峰玳瑁峰所在,山峰下的大片土地原本是很平坦的,但因为是海匪窝点,需要考虑到同行与朝廷水师的双重威胁,还得兼顾窝里反的危机,所以布满了拒马、鹿柴之类的防御,还挖了不少壕沟。

明碉暗堡的具体数量,估计公孙姐弟都未必清楚。

而延伸入海的四道缓坡,固然犹如“玳瑁”的四足,但其中左侧的两足几欲合拢,犹如字体“八”,天然环抱出一个良港——这是公孙氏当年选择此地做据点的缘故——右侧的两足却像一个倒写的“八”字,直面海上风浪,无法作为港口停靠。

作为玳瑁岛的主人,公孙氏聚居地,位于“玳瑁”的颈部。

现在他们要送五爷去的山谷,是在玳瑁峰与“右前足”交汇处。

路上公孙应敦解释:“那儿有不少野鸡野兔,还有麂子跟花面狸之类的小兽,可供五爷平常猎食。最重要的是,里头还有一口泉水,不大,不过水挺甜的。要不是岛中有水井,井水也不算难喝,我们估计会每天安排人专门去那里打水。”

“我上次听你姐姐说,她派人带了羊腿给初五?”盛惟乔可不想唤一头畜生做“爷”,闻言疑惑道,“难道山谷里的小兽不够多,初五成天饿着?”

“姐姐那么做是有缘故的:年初时候韩潘联手偷袭,我们祖父战死海上,当时小叔叔为了救下我们爷儿三个,是存了必死之心断后的。”公孙应敦眯了眯眼,神情复杂了一瞬,才道,“本来小叔叔救下我们爹爹后,爹爹是拉着不让他回去再救其他人了。但他还是杀回重围,把我们姐弟硬生生的推上了爹爹待的快船。只是这么一来,他自己却被敌人绊住,无法脱身,只能帮忙砍断钉入快船的飞爪绳钩,催我爹爹带着我们快走!”

“那时候我爹爹以为小叔叔一准活不了了,抓住最后的时间,问他还有什么心愿没有,他就说了一句话:照顾好五哥!”

“后来我们一路撤回玳瑁岛,爹爹第一件事就是唤了五爷到跟前,让我跟姐姐对它三跪九叩,定下五爷的称呼,要我们从此视它犹如长辈——之后我跟姐姐商议了下,决定每人一个月的轮值,轮到的时候每天或亲自或派人到山谷里去看望五爷,虽然五爷一般来讲不缺什么,不过看望长辈嘛,总不能空手去,是吧?”

盛惟乔没想到不远处那头步伐优雅的黑色大猫,之所以能被海主的一双子女呼为“爷”,还有这样的内情,她好奇道:“你们小叔叔很喜欢豹子?”

盛睡鹤本人虽然没喊这豹子“爷”,但喊“五哥”也够奇怪的,毕竟这年头父兄都是家里的主事人,哪有随便唤宠物兄长的?

“听长辈们说,小叔叔才上岛时,是五哥救了他。”公孙应敦摊了摊手,“那次小叔叔在山谷里遭自己人暗算,差点没撑过去,关键时刻是五哥偷袭咬断了那人的喉咙,小叔叔才捡回一命。那天正是初五,小叔叔就给五爷起了名字,唤它五哥。之后,只要小叔叔在岛上,几乎天天都会去山谷里练武,顺便陪五爷玩耍。”

“那恒殊弟倒与这位五爷极有缘分了!”徐抱墨听到这儿也有点惊讶,“五爷当时咬断了暗算恒殊弟之人的喉咙,居然没有继续攻击恒殊弟吗?”

公孙应敦想了想,道:“应该没有吧?毕竟这事儿是我爹跟我说的,我爹说,那天是他看着天色已晚,小叔叔却一直没回来,感觉不对劲,专门出去找。在岛上兜了一圈,方在山谷里看到满身是血的小叔叔的。当时那种情况,五爷如果要攻击小叔叔,小叔叔早就没命了!”

盛惟乔与徐抱墨对望一眼,都对五爷起了兴趣:“那可真是奇怪了,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口下留情?”

“许是因为小叔叔长得好,它不忍心?”公孙应敦打趣道,“我爹当年要认小叔叔做弟弟,就是觉得小叔叔长得太好,做奴仆太暴殄天物了——这天下以貌取人的肯定不只我爹一个,说不准五爷也是这样呢?不是有俗话说,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吗?”

见盛惟乔跟徐抱墨似若有所思,仿佛当真信了,他才敛了笑,干咳一声,说道,“其实这事听我祖父提过,我祖父说是因为小叔叔运气好,中了暗算之后倒在地上动弹不得,豹子在食物充沛的情况下,有不食死物的习性,许是将小叔叔当成死人了,才没伤他【注】。”

“不过饶是如此,之后恒殊弟能够跟它相处和睦,还能让它不伤害岛上之人,也十分奇异了。”徐抱墨这么说的时候略略尴尬,他本来打算,这一路上看看差不多的地方,如果这五爷仍旧没什么动作的话,那就用方才藏起来的海瓜子当暗器偷袭这头傻豹子,借着它被激怒的机会,来一次成功的英雄救美。

之所以说成功的英雄救美,是因为上回在海上面对韩少主时,他觉得自己虽然尽力斡旋了,但从盛惟乔后来一剑砍下韩少主的脑袋来看——那次他完全没让他的大乔感觉到被保护好吗?!

否则韩少主被盛睡鹤一箭穿胸后,他的大乔应该扑到他怀里“嘤嘤嘤”,而不是自己动手送韩少主上路啊!

但没想到这头傻豹子居然是盛睡鹤的救命恩豹——从盛睡鹤称呼它“五哥”,以及交代遗言时都不忘记它来看,显然对它是非常重视,绝对没有当畜生或者宠物看的!

这种情况下,徐抱墨不免就不好意思利用它,尤其是用伤害它的方式来利用它了。

“算了,让大乔对本世子倾心,也不是只有英雄救美这一个法子嘛!”徐抱墨失望之余,这样自我安慰,“再说今天好歹陪大乔出来走了走的,待会看到合适的景色,本世子现场赋诗一首,说不定也能讨大乔欢心呢?”

这么想着,他赶紧东张西望起来,试图从这个海匪大本营中,找出有诗意的角度——当然在作诗之前,他得先把手里的海瓜子扔掉!

不过这么做的话,有个麻烦:眼下送初五返回山谷的,是公孙应敦、盛惟乔以及徐抱墨,还有盛惟乔的丫鬟绿绮。

现在去的山谷不是人来人往的地方,那么海匪们当然不可能把道路修得跟官道一样平坦宽敞,所以他们只能两个两个的并行:公孙应敦跟初五要带路,走在最前面,中间是盛惟乔与徐抱墨,绿绮跟在最后面。

本来徐抱墨对于这个次序是很满意的,毕竟他的大乔就在他身边嘛。

现在想扔海瓜子,难免觉得后面的绿绮很碍事——短暂思索后,徐抱墨决定:“到山谷之后再扔!届时大家肯定要到处走走,看看泉水什么的,我随便找个地方把这把海瓜子解决掉也就是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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